5月9日,金融监管总局发布《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“五篇大文章”的指导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,旨在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10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关于做好科技金融、绿色金融、普惠金融、养老金融、数字金融“五篇大文章”的决策部署。
《意见》由中央金融委的统筹指导,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,切实把“五篇大文章”落地落细。《意见》共五个部分、二十条,分别从总体要求、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、发挥银行保险机构职能优势、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组织管理体系、做好监管支持等五个方面对做好金融“五篇大文章”提出了明确要求,进行了系统部署。
《意见》提出了主要目标:未来5年,银行业保险业多层次、广覆盖、多样化、可持续的“五篇大文章”服务体系基本形成,相关工作机制更加完善、产品更加丰富,服务可得性、覆盖面、满意度大幅提升,有力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。相关监管制度和配套机制进一步健全,评价体系更加健全有效,政策协同性不断增强。
据了解,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完善“五篇大文章”政策体系,制定相关实施方案,建立健全统计制度。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,及时开展评估检查,对政策落实不到位、执行走偏等问题予以纠正。将适时对各监管局和银行保险机构做好“五篇大文章”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价,推动相关工作取得实效。
对于“五篇大文章”,《意见》分别提出了目标,科技金融目标为针对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进一步增强,对研发活动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资金和保险保障水平明显提升,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持续优化,努力形成“科技—产业—金融”良性循环;养老金融目标为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规范发展,养老金融产品更加丰富,对银发经济、健康和养老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加大,更好满足养老金融需求。
“五篇大文章”是一个宏大课题,为此《意见》还强调,要坚持系统观念,形成合力。加强监管与货币、财税、产业、环保等政策协同联动,充分调动政府、企业、市场等各方面积极性。推动形成各类金融手段相互补充、金融机构各司其职、“五篇大文章”融合发展的生动局面。具体来看:
有效发挥开发性、政策性金融功能。开发性、政策性金融要把坚守职能定位与做好“五篇大文章”相结合,重点做商业性金融干不了、干不好的业务。发挥中长期投融资优势,探索政策性金融工具服务模式,立足自身定位为科技、绿色、农业、养老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。立足职能定位,积极践行普惠金融。支持政策性粮棉油收储、全产业链升级和优质企业发展,促进稳产增收,助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。
充分发挥全国性商业银行主力军作用。大型商业银行要做优做强,走内涵式发展道路,增强金融科技核心竞争力,发挥网络渠道、业务功能协同等优势,提升“五篇大文章”综合金融服务能力。有力落实国家战略,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。深化普惠金融专业化机制建设,做好小微企业、乡村振兴相关金融服务。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坚持差异化市场定位,围绕“五篇大文章”探索创新,努力形成具有比较优势的业务模式。
积极引导中小银行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。城商行和民营银行要发挥服务城乡居民、服务中小企业、服务地方经济的生力军作用,注重利用管理半径短、经营机制灵活等优势,结合自身资源禀赋,针对性优化“五篇大文章”金融产品和服务。突出人缘、亲缘优势,探索构建有效的小微企业服务模式。农村中小银行要强化支农支小使命担当,深耕当地特色产业,主动适应市场变化,支持农业产业链发展,加大乡村振兴等领域融资支持。
主动发挥非银行金融机构专业优势。引导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聚焦主业、规范发展。鼓励信托公司培育发展养老信托、绿色信托、知识产权信托等业务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充分发挥不良资产盘活处置专业优势,为企业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等提供专业金融服务。突出消费金融公司特色化服务功能,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效能。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助力制造业企业扩大销售、盘活设备资产,发展新能源船舶、新能源汽车等绿色租赁。支持财务公司参与能源行业、汽车行业等绿色减碳项目发展等。
据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,《意见》发布后,将围绕金融“五篇大文章”重点开展四方面工作:
一是强化监管引领。将持续完善“五篇大文章”政策体系,制定相关实施方案,建立健全统计制度。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,及时开展评估检查,对政策落实不到位、执行走偏等问题予以纠正。将适时对各监管局和银行保险机构做好“五篇大文章”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价,推动相关工作取得实效。
就统计工作而言,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与风险监测司党支部5月8日发文表示,将聚焦建设金融强国目标和金融高质量发展任务,积极做好金融支持“五篇大文章”、发展新质生产力等统计相关工作。
对于银行保险机构,《意见》提出,银行保险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,加强对“五篇大文章”相关业务的组织领导,将“五篇大文章”纳入机构战略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,建立健全专项领导协调机制,制定具体工作方案,加强对相关业务的统筹推动和组织保障。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,适当提升相关业务在内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,有效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。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结合自身实际设立专门部门或特色分支机构,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等。
二是推动完善外部环境。各监管局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,推动健全风险分担机制,畅通押品处置渠道。推动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体系,支持地方政府建立完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,有效整合各领域信息,与银行保险机构充分共享。
三是严防违法违规金融活动。严厉打击以“五篇大文章”为名开展的违法违规和金融犯罪活动。加强监测预警,坚持打防结合、标本兼治,提高早防早治、精准处置能力。鼓励群众举报线索,努力形成群防群治良好局面。
《意见》明确提出,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按照风险可控、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展业务,避免一哄而上、过度授信。加强对相关产品业务的合规性审查,防止以监管套利为目的的“伪创新”“乱创新”。精准确定支持对象和范围,严防以“五篇大文章”之名骗取、套取金融机构资金。加强业务后续跟踪管理和风险监测,前瞻性做好风险预警及化解处置预案。
四是鼓励良好经验交流互鉴。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结合自身经济金融发展需要,针对性地开展“五篇大文章”试点示范。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,组织银行保险机构沟通交流,及时总结良好做法和意见建议。加大对良好经验的宣传力度,加快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实践经验。
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,在《意见》发布前,各地方监管局已结合各地特色出台了有关“五篇大文章”的专属文件。如在养老金融方面,河南局、福建局、安徽局出台了专属文件,河南局从深化养老金融产品供给侧改革等5大方面提出了29项具体举措,持续增进民生福祉,多措并举写好中国特色“养老金融”大文章;福建局提出了养老金融工作机制较为完善,养老金融三大板块的服务能力显著提高,金融与养老事业、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的格局更加稳固,养老金融监管信息化、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,人民群众对养老金融工作的满意度大幅上升的长期目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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